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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经纪机构(区域总部)备案登记程序

第一步:检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
    1、有独立法人资格,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;
    2、有固定的服务场所,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场所与营业执照的记载一致;
    3、有三名以上(含)取得《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》或《山东省房地产经纪咨询人员岗位合格证书》的专职人员,从事楼盘营销代理的应有五名以上专职人员,且未在其他经纪机构注册执业。(登陆 http://www.fdcfw.com/jjr.php 查询上述经纪人是否在其他机构注册。)

第二步:网上填报经纪机构信用档案资料(咨询电话:82077766)
     1、登陆http://www.fdcfw.com/jingji/ ,点击左下角“经纪机构首次注册”,注册机构用户名。
     2、登陆http://www.fdcfw.com/jingji/ ,点击左下角“经纪机构登录入口”,填报信用档案。

第三步:准备如下申报资料(咨询电话:82077766)
    1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;
    2、注册资金证明(验资报告复印件);
    3、经营场所证明(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房屋租赁证》复印件);
    4、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;
    5、房地产经纪人聘用证明;(可网上打印或 点击下载
    6、房地产经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彩色照片一张(用于办理经纪人上岗证);
    7、房地产经纪人登记表(盖章);(可网上打印或点击下载
    8、经纪机构备案登记表(盖章)(可网上打印或点击下载)。     

向市房管局二楼行政审批分中心19号窗口提交申报资料(联系电话:82077200)

第五步: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进行现场勘察
    联系电话:82077766,  现场勘察要求所有专职经纪人员必须在场。

第六步:颁发备案证书
    对于申报资料齐全,现场勘查无误的机构,在房管局门户网公示10日无异议,颁发备案证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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